中山摯誠印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中山摯誠印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
項目地址:中山市三鄉鎮白石村文華西路102號A1幢四樓
項目概要:中山摯誠印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位于中山市三鄉鎮白石村文華西路102號A1幢四樓(項目中心位置:東經113°21'19.31",北緯22°21'54.11"),主要從事生產、加工、銷售:服裝布料印花。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
項目廠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且已完成廠房裝修及設備的安裝,不存在施工期環境影響問題。
2、營運期
項目營運期主要有廢氣污染、固廢污染和噪音污染。
三、建設單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項目不存在施工期環境影響問題。
2、營運期
(1)廢水
①生活用水:項目所在地納入三鄉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范圍之內,故建議項目所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管道,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最終進入三鄉鎮污水處理廠達標處理,處理達標的生活污水對受納水體影響可降至最低。
②清洗廢水:委托給有處理能力的廢水處理機構處理。
(2)廢氣
①開漿:項目開漿工序會產生少量氣味,主要污染因子為臭氣濃度。經加強車間通風后無組織排放,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新改擴建項目標準。
②印花、烘干、壓燙:項目印花、烘干、壓燙工序會產生有機廢氣(總VOCs)和惡臭氣體,主要污染因子為總VOCs和臭氣濃度,廢氣采取通過集中收集+UV光解+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達標后15米高空排放,總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 排氣筒VOCs第二時段排放限值(絲網印刷),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3)噪聲
項目設備運轉時產生的噪聲,噪聲源強為75~85dB(A)。通過合理布置車間,基礎減震,加強管理。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有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廢水性印花膠漿桶、廢感光膠桶、廢舊網版、廢舊菲林膠片、廢飽和活性炭和含水性印花膠漿抹布交由有相關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理。
四、綜合結論
項目符合國家、省、市相關的環保法律法規、政策要求,項目不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用地,符合中山市和三鄉鎮相關的環境保護規劃。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落實本報告書中所提出的環保措施,同時確保環保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并加強清潔生產管理,杜絕污染事故,做好環境風險事故的防范,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的范圍和對象為:建設項目所在區域受項目影響的公民、政府機關、企業、文教、醫院、辦公等。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為:公眾對建設項目的選址、施工和運行期產生的影響在環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議。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在有關信息公開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交書面意見。
公眾認為必要時,可通過郵件、傳真、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或補充信息。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時間
公眾可通過填寫調查表、打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發表其對本項目的意見建議。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注:請公眾發表意見的同時請盡量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反饋相關信息。
八、建設單位及環評機構的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中山摯誠印花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中山市三鄉鎮白石村文華西路102號A1幢四樓
聯系人:岑家勇
聯系電話:13823049938
環評單位:安徽華境資環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梁小姐
聯系電話:15766386056
聯系郵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合作化路西側金域華府寫字樓1-2114
日 期: 2018年1月25日